近日,记者从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一设备修造厂使用的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且逾期未整改,被立案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龙口某设备修造厂使用的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1个月后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该厂使用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且逾期未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