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铝国际(合并数据)总资产为5,451,402.43万元,净资产为1,563,691.27万元,营业收入为2,302,595.10万元,净利润为-185,639.9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永红先生同时担任中铝国际副总裁,根据《上市规则》中铝国际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铝国际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历年与公司的交易均如约履行,未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通过招标方式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将依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过程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采用中标、市场价格确定,公允合理;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上述事项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制度内容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将以特别决议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奇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监管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鉴于陆大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陆大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陆大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对陆大明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奇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周奇才先生(简历附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周奇才,中国国籍,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工学博士,中员。历任同济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党委兼纪委。长期从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教学、科研及学生培养工作,发表国内外期刊论文100多篇,获得相关领域各类专利20多项,出版专著10多部,培养硕、博士研究生50多名。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周奇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各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职国际于2019年度开始成为公司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审计相关准则开展工作,出具准确、真实、客观的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天桥起重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我们认为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桥配件”)、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利亨”)、株洲天桥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桥舜臣”)、株洲优瑞科有色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优瑞科”)、湖南天桥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嘉成”)、株洲天桥奥悦冰雪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奥悦”)及孙公司湖南泰尔汀起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尔汀”)、湖南天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桥环境”)向光大银行株洲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均为1年,担保金额共计12,600万元。上述担保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
2、本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申请额度,担保期限为发生之日起1年。
3、对孙公司泰尔汀、天桥环境的担保须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提供担保的原因:满足上述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业务顺利开展。
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上述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科学决策体系,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针对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信用保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为98,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有效额度将为99,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93%。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8,62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