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一、采购人名称:叶城县江格勒斯乡人民政府二、供应商名称:叶城县努尔鲁克日用百货店三、采购项目名称:叶城县江格勒斯乡人民政府网上超市项目四、采购项目编号:4514五、合...[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新和县新和镇第五幼儿园二、供应商名称:新和县置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采购项目名称:新和县新和镇第五幼儿园网上超市项目四、采购项目编号:2619五、合同...[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东至县龙泉镇初级中学二、*履约供应商名称:东至县今朝电教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三、*采购项目编号:8864四、*合同编号:30265223五、*验收单位:东至县龙泉镇初...[详情]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鼓楼医院委托,就南京鼓楼医院电线电缆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编号:SNZX-202204...[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修水县教师发展中心二、供应商名称:修水县晨光电脑销售部三、采购项目名称:修水县教师发展中心网上超市项目四、采购项目编号:1429五、合同编号:2022M121...[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