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制造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元件资质、阀门制造资质、无缝钢管制造资质、焊接钢管制造资质、密封件制造资质、阀门铸件制造资质、电梯制造资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货载电梯制造资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资质、桥式起重机制造资质、门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塔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升降机制造资质、立体车库制造资质、升降平台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客运索道制造资质、游乐设施制造资质、特种设备资质。
(一)基本条件1人员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设计、制造、改造、安装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制造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设计(含安装方案设计,下同)、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无损检测、产品检验和安装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2检测仪器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①经纬仪;②水准仪;③噪声检测仪器;④超声检测仪或者X射线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⑤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桥式、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①数控切割机,不小于10m×3m×30mm(有效切割长度×宽度×厚度);②相贯线切割机(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③压力机(压力不小于20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2000kN);④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0台;⑤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3台;⑥回转支承座圈加工设备(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外委的不要求);⑦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抛丸预处理后的材料表面清洁度达到Sa2 1/2级(外委的不要求);⑧结构车间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40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0t);具有焊接翻转架的,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32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6t);⑨桥式、门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30m×3m×20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30m×3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30m×3m(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⑩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10m×3m×20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10m×3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10m×3m(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