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举行“春雷行动2020”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春雷行动2020”开展以来,自流井区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15件,案值68.2万元。发布消费警示6期,受理消费者投诉或举报392件。
3月9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检查时,发现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使用的两台门式起重机没有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且未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经查证,当事人使用的两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于2015年3月30日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另一台于2019年9月27日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投用以来,当事人至今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且型号为MHLY10-15 A3型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自投用至今未经定期检验。
据悉,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9年12月16日到2020年3月31日以来,自流井区将“春雷行动2020”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合起来,成功办结自贡市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纯净水、某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杨某价格欺诈、某珠宝店发布涉及专利的违法广告等一批大案要案和涉及民生的典型案件,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助力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254人次,检查经营户4675户次,检查各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757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15件,案值68.2万元。
其中,“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行政执法”子行动案件50件、“食品经营安全”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子行动案件74件、“药品安全放心”子行动案件22件、“价格减负惠民”子行动案件34件,涉及疫情相关案件8件,其他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27件。
同时,查办1万-10万元(不含)大要案件20件、1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2件。在消费者投诉或举报中,受理和处置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209件,挽回经济损失18.72万元。